四川传媒学院教师教学十不准则
日期:2020-05-12 08:16:59 浏览量:880
一、不准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言行,在学生中传播封建迷信、宣传宗教思想以及低俗庸俗的错误观点。
二、不准在学生中散播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论,以及用粗鲁言行对待学生与家长。
三、不准对教育教学工敷衍塞责,如迟到、早退、旷课、随意调课、停课、不备课、不改作业等。
四、不准在教学过程中非因课程教学需要而使用手机,以及将无关人员带入课堂,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五、不准超过学校规定时间长度,在课堂上播放影视作品,以及施行在课堂上抽烟、在学生课桌上随意乱坐等不雅行为。
六、不准在考试、阅卷过程中出现不公正的评判行为。
七、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类校外活动及商业性活动。
八、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用、违规强迫学生购买书籍、资料。
九、不准不尊重领导、不尊重同事、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工作安排。
十、不准纪律松弛、作风涣散、语言不文明、衣着不得体、言行不检点、传闲话、恶意中伤、用不良方式表达诉求、拉帮结伙、搞不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