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离校手续办理
日期:2020-03-10 16:50:38    浏览量:1745

 

教职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若从事的教育教学或学生管理相关岗位工作的,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应在学期末完成相关工作后办理辞职手续。辞职需在OA系统发起申请流程,并到人事处现场领取《离校交接清单》。

OA辞职申请办理操作提示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通过本人工号登录OA系统

第二步:登录后进入首页,依次点击事务申请审批操作新建工作人事服务辞职申请确认

第三步:进入“工作办理”界面,对照申请人情况完整填写相关辞职信息(加“*”处必填),点击“转交”。

第四步:待各级领导审批完成后,申请人可在OA系统首页“事务申请审批”查看结果。

第五步:审批后,申请人到人事处领取《离校交接清单》

第六步:申请人办完《离校交接清单》上所有事项后,再将此清单交回人事处并领取离职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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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教职工若因劳动合同到期且不续签的,应在学期末或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预告人事处,并按辞职流程办理离校交接手续。

辞职相关事宜咨询,请在工作时间致电 人事处 87953155。

OA系统登录指南:https://rsc.scmc.edu.cn/2025_06/24_09/content-16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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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8-87902053 028-87953155 邮箱:cmxy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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