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及发展规划制定。
2.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3.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建设。
4.负责教职工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
5.负责教职工岗位聘任与工作调配。
6.负责教职工考核、推优评先工作。
7.负责组织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工作。
8.负责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9.负责教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保险及福利的管理。
10.负责教职工劳动关系管理,协调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宜。
11.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