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局发布: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政策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领取对象
申领方式
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申领生育津贴。
线上:在成都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生育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途径办理。
具体路径:
1、通过“四川医保”APP—服务—医保业务办理—单位职工生育津贴申领
2、成都医保”公众号—业务大厅—服务—医保业务办理—单位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对生育医疗信息进行确认,并维护本人银行账号提交申请,在账号无误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会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生育津贴。


线下: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或不能进行线上申领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代办人在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其中,已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仅申领生育津贴的,需提交以下资料: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医保经办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拨付;
全额垫付生育医疗费用的,需提交以下资料: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医保经办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拨付。申领时限应在出院或门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12个月内。
申领时限
申请时间:
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时间为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联网结算次月20日后,申领时限为参保人员出院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
补充说明:女性教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时若需学校开具《非财政供养人员申领生育津贴告知承诺书》,可到人事处现场办理。若有女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未享受医保待遇及生育津贴的、男职工家属生育未享受任何医保待遇的情形,可到人事处咨询办理事宜。
- 上一篇:社会保险查询
- 下一篇:《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发布(全文+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