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日期:2025-12-26 16:51:19    浏览量:154

    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符合医疗保险报销的教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住院,或持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凭本人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报销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该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以按规定使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或现金支付。医保码首次使用需提前激活,主要激活渠道包括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医保码可用于药店购药、就医结算、医保查询、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亲情账户绑定等医保服务。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操作提示:

第一步: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依次点击“医保码→立即注册录入身份信息”,此处需要输入身份证有效期限,并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选择参保地后,点击“立即激活”。

第二步:认证通过后点击“医保码”,完成预留手机号设置后即可激活医保码。

第三步:使用时可直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首页点击“医保码”,使用跳出的二维码扫码即可。

教职工在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可以直接进行刷卡结算。若不能直接刷卡结算,先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3个月内前往郫都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郫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电话:87926848)。

医保报销所需资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报销联原件(加盖医院收费章)

4)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原件、处方;

5)出院病情证明或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院公章或病情证明章);

6)外伤住院需提供住院期间的病案首页和入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专用章);

7)参保人员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电话:028-87902053 028-87953155 邮箱:cmxy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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